Thursday, May 22, 2008

關於寫作

我寫作,和三個男人脫不了關係。

一個是我爸爸。
早在我出生之前,我爸就為我買了一本日記。
從他知道有我那時起,就斷斷續續地記下有關我的一切:
女兒是難產,好不容易生下來,將來一定要孝順母親/七個多月就會張嘴喊媽媽,表情趣怪/出了麻疹,高燒不退,令人擔心/工作甚是辛苦,可是一回來見到她,所有煩惱拋諸腦後/尿濕褲子被發現,小人兒居然懂害羞/初上幼兒園,大哭不止/這個學期英語默書,全是100分,班主任眉開眼笑/弟弟出生了,好像忽略了她/女兒似乎有點近視,要帶她去驗眼…

本子裏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一直寫到我十歲。
十歲生日那天,爸爸把這本本子交給我,說相信我已有能力,自己寫好餘下的空白。
我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我出生的時候,爸爸正好三十歲。一個三十歲的年輕男人,剛剛成了家,事業才開始,箇中辛苦不足為道。可他一直沒忽略我,視我如珍寶,偷偷地寫下我的成長經歷,還一直沒讓我發現,直到我長大。
必須努力寫,才不會辜負他。

第二個是我的前男友。
我們在大學認識,第一次約會後次天,在系裏面的信格發現了一本小本子。
他寫道:「把你送回去後,我把車泊在大埔。一個人在路上,忽然想脫掉鞋子,於是我光著腳丫走,心中想起你,感覺很充實。」
那種異樣的感覺令我按捺不住,於是我就在他的信後面寫了幾句話,然後把本子放到他那一格去。
過了幾天,本子又回來了。只有幾句話,叫我翻看聖經約翰三書某章某節。
宿舍的小聖堂已經關門,我好奇心重,向管門的阿姨說好說歹,請她讓我進去查。
原話我已記不起,它的意思大概是:急不及待,多麼想見你一面。
(後來偶而在圖書館發現,翻聖經這點子原來抄自李敖。)

前男友本來是個醫科生,但文筆出奇地流暢。他看書比我多,卻常謙稱寫文章不及我好,總是鼓勵我多寫。
如是者我們寫了不下十本小本子,直到大學畢業。

第三個是我老師。
老師回母校授課,常叮囑我們思考問題不要光用嘴巴說,要用紙筆記下,才能整理思緒。他甚至不介意我們寫信和他討論,他一定抽時間回信。
不知道其他同學有沒有這樣做,我倒是老老實實寫了,而且持續了好幾年,直到進入報館在他麾下工作。

我本來從事商界,對社評與評論版的工作提不起興趣,老師多番說項,我想想也不妨一試,就答應了。
剛開始時只是出去聽講座,每週寫一篇稿交差。
後來他叫我每兩星期交一篇千五字的評論給他,但我寫了幾篇就無以為繼,於是老師就著我出去採訪。
我專挑沒有人注意的題材,誤打誤撞下居然另樹一格,於是老師「變本加厲」,著我把經驗總結寫成書。
我叫苦連天(這本將由敝報出版,努力制作中)。

比起爸爸、前男友和老師,我對文字的興趣只是一般;我比較喜歡接觸人。
兩年前偶然開始寫博客,原意只是記下曾擦身而過的有趣人物,當是工作以外的點綴。初初只是寥寥幾句,後來越寫越多,漸漸成了習慣,題材亦開始走板,偶而還涉獵兩性話題,也不怕被人笑膚淺。

《紅出版》把博客《這雙手雖然小》的文章結集成書,從近三百篇文章中挑出和人物有關的八十餘篇,大刀闊斧刪去當中不少廢話,再按「親疏有別」分成三大類:

「朝夕相對」講的是身邊人,直接點說就是你不認識但我認識的人;
「擦身而過」的其實也是我朋友,但他們不少是嶄露頭角的後起之秀,或在行內小有名氣,因此即使我不說,你也多半聽過他們的名字,曾和他們擦身而過;
「相逢應不識」講的是公眾人物。

其實這個分類也有許多瑕疵,因為一些「朝夕相對」的,如今可能「相逢應不識」;「擦身而過」者,誰敢保證有一天不會「朝夕相對」呢?
總之大家看的時候,不要執著於這個分類才好。

我特別喜歡編輯把幾篇有關我本人的小文,歸納成「提防小手」。
《這雙手雖然小》本來是亦舒的一套小說,我很喜歡這個故事,隨手掂來當作自己的博客的名稱,不意「小手」竟成了我一個外號(雖然我不是很習慣)。
兩年下來,不少朋友成了筆下人,他們在和我喝茶的時候,往往不知道我已在心裏為他們描了一幅速寫,直到文章面世了才收到我發出來的一條link,再生氣也只能無可奈何。
感激你們待我如此大方。下次記住「提防小手」了。

回想起來,爸爸、前男友、老師使我不知不覺習慣寫作,原來是知我喜歡這些精采人物,讓我可隨心所欲記下他們曾帶給我的色彩。

還要謝謝你。沒有你來看,我怎麼可能寫下去。
雖然出書了,我仍然會寫博客。因為書有一天會賣完(賣不完的被收到倉底),但不管你在那裏,只要搜尋《這雙手雖然小》,你仍會找到我,而我也必然在這裏。
因為編書的關係我又重溫了許多留言,那是整個痛不欲生的過程裏,最美妙的一刻。

Sunday, May 11, 2008

一個未成名的作家就是如此折墮

1.「你本新書幾時出?」是壓力不是動力。
上一本書,你用了足足二十八個月閉門苦寫,賣了三個多月,第一版(頭五百本)才賣出十分之一(主要是公共圖書館訂的;落入「本地作家特選」中),你正苦思有生之年可不可能見到它賣出最後一本…居然有人問這個問題。

2.「這個題材真好,可不可以多寫類似的故事?」
當然了。
這個點子是十三歲那年某日清晨睡夢中驚醒的靈感一觸。你再花了十餘年功夫沉澱、琢磨、去蕪存菁。
老兄,一生人只有一個十三歲。

3.「謝謝你的書。一買回來我就急不及待用了四十五分鐘一口氣看完。實在太棒了。謝謝!我已成為你的粉絲。」
什麼?
費了多少寒暑、掉了多少頭髮、灌了多少咖啡、燃了多少根香煙、多少個晚上輾轉反側徹夜不眠…你用四十五鐘就把它KO了?

4.由於你是個未成名的作家,每一個支持者都是如此彌足珍貴,因此即使以上問題令你哭笑不得,你仍然用香港小姐回答司儀無聊問題的專業精神,大方地致謝,笑意盈盈地表示受寵若驚、定當繼續努力。
你不敢得罪以上任何一位提問者(即使他們可能是同一個人),因為一個未成名的作家就是如此折墮。

5.遠房親戚一行六人自由行抵港,年齡分佈六至七十歲。由於你是整個家族裏唯一一個平日不需上班的(「反正只是坐在電腦前面發呆。」你媽說。),他們的香港遊,你帶隊。
你安慰自己:反正一無所出,觀光或許會有靈感呢。
於是你在七彩的水母館裏、在觀光塔的人龍中、在樂樂盈盈追逐之間、在海獅鼓掌的當兒,尋找靈感。

6.其實這並不算一個未成名作家的惡夢。
最大的惡夢是,某天在書店的清貨中,發現自己的作品和《家居保健湯水》/《婦女常見疾病》/《認識你的貓咪》並列,特價十元一本。

7.朋友見你自閉得實在太不像樣,說好說歹請你到他豪宅中舉行的舞會作客,介紹朋友給你認識。
你感激朋友的苦心,無奈赴約。
但心底裏你清楚,即使陌生人最隨便的一句「你做什麼的」,也足以令你手震。

8.你的不修篇幅很難算得上不羈,憂鬱的眼神完全與時代脫節──但一位貌似桂綸鎂的女生似乎對你很感興趣。
朋友介紹你們認識:「這是一位作家。」
「桂綸鎂」露出難以置信的眼神。這一刻,你覺得一切都值得。

9.「桂綸鎂」接著說:「這麼巧啊。我弟弟也是搞寫作的。他叫––」她吐出一個名字。
那是一個「八十後」作家。第七本書剛剛印了第七版。

10.那天晚上你終於吐了血––對於一個食無定時、煙酒咖啡不離口的人來說,胃出血遲早發生。
到目前為止,你唯一的安慰是,當別人埋首報稅單時,你已第三年沒有收到那個綠色的信封。

Friday, May 02, 2008

The Other Boleyn Girl

真好,還有幾個小時,就可以到bc去看這套電影。
Eric Bana真是世上最幸運的男人,可以和兩位最炙手可熱的荷里活美女Natalie Portman與Scarlett Johansson演對手戲。
劇情預料是穿鑿附會的多,不必當真,單看它的預告片,卻十分令人期待:


***

Mary Boleyn: We’re sisters
Anne Boleyn: And therefore born to be rivals


小說家的想像力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被King HenryVIII砍頭的次任皇后Anne Boleyn,其姊Mary Boleyn也曾是皇帝的情婦之一,但歷史對這名比妹妹漂亮但不及後者聰穎的女性著墨甚少。
小說家竭盡所能搜隻了不少有關Mary Boleyn的事蹟,再把故事包裝成姊妹爭寵的戲碼,小說在零一年面世後一紙風行,如今還被拍成電影。

參考:The Other Boleyn Girl (wiki) , Mary Boleyn (wiki)

***

Anne Boleyn: Make me your Queen...
King Henry VIII: I have torn this country apart for YOU!


Elvis去年寫了一篇文章講述這段歷史,深入淺出,好好看。

Anne最終只當了短短三年的皇后,她多次小產,沒有生下兒子,不久皇帝就移情別戀上了她的侍女Jane Seymour(她其後誕下了繼位的皇子Edward VI)。

***

Anne Boleyn: [in the Tower] You'll look after Elizabeth.
Mary Boleyn: [embracing Anne] It will never come to that.


不錯,這裏提及的"Tower"自然是令人聞風喪膽的Tower of London,多少權傾一時的皇公貴冑,最終命喪其中。
至於Elizabeth,就是Anne Boleyn唯一的女兒--後來繼位並奠立了大英帝國「黃金盛世」的伊莉莎白一世。
Anne Boleyn年青時曾在法國居住過,品味高雅,儀態出眾;她傾畢生之力,一度成為皇帝最寵愛的女人,侍女成群,窮奢極侈。
可惜皇帝一變心,就把她送去殺頭。
她還差那麼一點點,就可以控制整個國家,這點夙願,結果由她終生不嫁的女兒來完成。

女人的命運,曾經如此堪坷,我們實在太幸運了。

參考:Anne Boleyn (wiki)


Thursday, May 01, 2008

轉話題

不得不轉話題了。因為上一篇文章引來太多高手,他們出手快狠準勁,發過來的球我快接不住了(笑)。

我這人是有點寧缺勿濫的。
寫blog以來底線之一,是不為了維持貨源而寫一些無謂的事(上班已經做得太多),不傷春悲秋(騙取別人同情十分可恥),不寫人家看不明白的故作高深的文字(這一句夠冗長了吧。你看,你已不滿了)。
我也不大想談我的工作(枯橾無比)、我自己(單調乏味)、我的貓(可愛教主──僅對我而言)──幹嗎要逼你看這些?
七除八扣下,可以談的原來不多。
究竟這幾天我思考過什麼題目呢?
主要有這些:

《一百萬人的故事》
播映之前碰巧和幾個樂施會的朋友見面,說起這個節目他們表現得很是興奮,希望可以喚起社會的關注。我也十分期待。

結果真的吹皺一池春水,卻是劣評如潮。
工作時間關係我從未看過此節目,不好妄下判斷,昨日特意上You Tube重溫所有片段,感覺並不差。
藝人們「何不食肉糜」的表現雖然有待改善,但整體卻是誠意之作。
香港人真的很有性格,要麼不做,要做卻想一步登天,動輒和世界標準比試。
不要太苛刻。你怎麼能期望從不參與此類節目的無線電視娛樂新聞台及紅星們,一拍就拍一套The Inconvenient Truth或The 11th Hour出來?

陳志雲的旁白偶然有點過火,但真的不算催淚,其文字相當平實──許多大報的頭條比它更煽情。負責撰寫的除了監製余詠珊外,就是資深傳媒人杜之克──小樺稱他為「良心中產」,是個有心人。

要知道,節目要打動的,不止你我,最重要的是喚起官員的鐵石心腸──貧窮不是一堆堆數字,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故事。憑這點,我會筆下留情。

***

《羊狼一世》的爸爸

從近來很受歡迎的博客新手Eliza那裏看到這個故事:失聰年青女孩一時看不開,離開了世界,爸爸接手了她的網誌,每天給她一封信。他想像女兒只是到了另一個地方,信裏盡是無限的叮嚀。回憶女兒的聰穎乖巧令他老懷安慰,但一想到女兒吃苦的一生就悲從中來…

真是一字一淚。

我是抑鬱症的過來人,字裏行間我相信女孩應該也是這個問題,並非「唔開心」、「感到受歧視」那麼簡單。她試過出門前要媽媽抱,又要爸爸握著她的手因為覺得冷…那是心中感到無比蒼涼和絕望、長時間情緒低落的表現。

我明白,因為我試過。抑鬱的日子極其痛苦,可以說比死更難受,所以一定要對抑鬱症加以正視。
那絕不是食蕉/做運動/睡覺/吃朱古力/針灸/浸溫泉/做Facial/減肥/見朋友/祈禱/拜神…可以解決的。
有需要時應服食血清素輔助藥物,或致電中大的健康情緒中心,即使一時安排不了治療,他們可以提供一份接受過情緒病訓練的家庭醫生名單,興許可以幫忙。

***

除了以上兩個題目,當然也有些其他的,但都十分支離破碎,理不出頭緒,就作罷了。
我還想告訴那個壞男人我仍十分想念他、反駁一個女博客對我作出的不實指控、為奧巴馬拉票、替龔耀輝助選…
罷罷,都不是時候。寫好書再說。其他一切都是secondary。

Wednesday, April 23, 2008

評論新生代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搞了一個講座,叫做「一位媒體新生代的觀察」。
講者叫李文凱,才卅三歲,是《南方都市報》的總編輯助理兼評論部主任,畢業自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在簡介裏它這樣寫著:

「從北大到南都,李文凱似乎並沒有走太多的『彎路』,但作為一名傳媒新生代,卻被同事評說是『劍走偏鋒』地幹起了時事評論,一個並無太多人生閱歷,也並無豐富新聞經驗的年輕人,擔當一項似乎該由滄桑長者勝任的工作…撰寫了大量犀利的社論。他是中國傳媒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他所領軍的南都時評版,是中國新聞改革新高度的標誌。」

作為同行,這很難不引起我的好奇。
何況,邀請他來本次演講的人,是錢綱──那位《唐山大地震》的作者,原來到港大來教書了。

李文凱長得很斯文清瘦──對,就是你所想像的一位北大學生、知識份子的模樣。
他為了這個講座準備了好幾張寫滿字的A4紙,內容這裏不詳說了,但有兩點,很值得一寫。

第一是他提到這次由傳遞聖火所引起的一系列青年「愛國」活動,以及「網媒」(網上媒體)的力量。
一方面,網媒提供了一個快捷、互動、平等、開放的時事討論平台,令人對中國發展「公民寫作」充滿希望。但另一方面,它巨大的能量卻不能不令人警愓。
李文凱說,在中國多年不見的「文革體文章」最近又出現了。
舉例,一個叫王千源的留美中國學生,由於出現在一個親西藏的抗議活動中,結果被中國憤青們起底、謾罵、甚至對其家人作出騷擾(她其後在《華盛頓郵報》撰文為自己澄清)。
李很感慨,對於一個出生於七十年代的中國年青人來說,文革那種扭曲人性的行為本來很難令人理解,如今他終於耳聞目睹了。
這種「具中國特色」的網絡暴力,使他很想不通:

「為什麼中國人特別容易被煽動?」

本來是一個開放與公平的空間,但因為網絡暴力,結果使理性的討論被逼退場,剩下不理性的叫囂。
這個問題很值得討論,我也很想聽聽在場的陳婉瑩與錢綱有何看法,可惜時間不夠。

此外,會完我們交換卡片,我問,錢老師提到你們《南都》的社評間或論及香港問題(如去年的立法會選舉、香港大學招收內地尖子引起的風波等),不如你投稿給我啦,這樣香港人也有機會讀到你們的觀點了。
You know,其實我就是這樣一個厚臉皮的sales。
台灣的林濁水與匯豐的梁兆基,都是這樣開始替我們寫稿的。
沒想到這次出了醜。

「你不知道嗎?我們是不能向境外媒體供稿的!這是有限制的。唉。」他露出了吃驚與失望的神情。

吓。我真的不知道啊。原來你們連投稿的自由也沒有。那你有沒有博客呢?我又問。

「我不寫博客。假如因為寫博客而對工作有所影響,可以連本身的發言權也喪失了,那就更加無法發揮影響力。」他說,一位同事正是因為這樣,結果連在建制內發聲的機會也沒了。
他不得已謹小慎微,在鋼線上實踐理想。
真替他難過。我覺得自己很幸運。

臨離開前,我恭恭敬敬地向錢綱遞上卡片,告訴他,他的《唐山大地震》是每一個香港學生的必讀課文(我想他在香港這些日子,聽過這話起碼五百餘次了),他所做的一切,令人敬佩。
錢老師說,那真是辛苦你們了。
我笑笑,覺得他為人很親厚,一些溢美之詞反而訕訕地說不出口了。
一分鐘後,我經歷了一次小小的角色挪移。

就在想問路的當兒,一位斯文漂亮的女生,怯怯地走來問我:「請問你是《這雙手雖然小》的leona嗎?我是從內地到這裏唸碩士的學生,看過你的博客。」
我經常聽中大的師生們說,港大的傳媒中心近年收生勇猛,以前最好的學生都歸中大新聞系,最近卻被港大搶了不少。
與這位主動而有禮的小姑娘聊了一陣後,足證傳聞非虛。

小妹妹,相信你會珍惜來港的機會,儘量和來自不同地方的同學交流,並且努力增廣見聞,不辜負這個自由的地方。
還有,從虛擬來到現實,其實你不用怕,因為我比你更緊張。
=)

Wednesday, April 16, 2008

假如我是男人

作為一個女人,有什麼事我不會做,除非我是男人?
我想到以下幾樣:

(1)開車會開棍波車。
(2)偷看女人時會更肆無忌憚。她若回望,眼神傳遞一個「你好索」的訊息後才移開雙目,不像現在,好尷尬。
(3)自己買condom,不再尷尬。
(4)有固定伴侶時,不介意其他人對我有意,並與之flirt來flirt去,眉目傳情。
(5)對Facebook的friend request會比較大方。Blog上的照片不會選這張。會多寫比較性感的題材,如這個。或這個
(6)讀中學一定不選齋校。男人從小就需要多些鍛鍊。
(7)讀大學會考慮到外國讀,要不唸碩士時也一定會離港。男人應該有多些離鄉別井的體驗和獨處的時光,媽媽沒有阻止的理由。
(8)不選新聞系。太文縐縐了。法律或許。會計也不錯––自從龔耀輝和方卓如劃上等號後,唸會計的男人突然性感了許多。
(9)愛上一個人時,會坦然讓對方知道,而且,不介意有需要時和別人競爭。
(10)會唱K落吧,飲vodka食雪茄––還教身邊的女人這樣做,例如把吸吮的煙遞給她,或者把唇裏的酒送進她嘴巴。

其實有許多事,不需要成為男人我都會做,剩下的如此寥寥可數。看來做男人沒有許多著數,如果我真是男人,大概會希望自己變成女人。要不,應該會是個和這個細路差不多的男人。事關他寫的「假如我是女人」,都幾似我。
尤其是他說:

“喜歡intelletual的男性。”及
“愛Pride & Prejudice,可惜世上已無Mr. Darcy。”

***

延伸閱讀:如果我是男生101(源頭)或對號入座,如果我是男人101(更多相關連結)

Sunday, April 13, 2008

李連杰

剛剛看完電影金像獎頒獎禮,李連杰當上了最佳男主角。
他上台的那篇演辭好動人。
益發喜歡他。

他說,二十八年了,終於從台下走到台上。
過去一直沒有參加金像獎,因為不知該說真話還是講客氣話。
他第一個謝謝導演陳可幸,但隨即又說,其實不該感謝你,如果你二十年前就告訴我,不要拍動作片,改拍文藝片,應該可以早些拿獎。

生命就像一齣電影。
他要感謝他第一個導演和編劇──父母──「他們一個導一個編,就把我帶到世上」。
第二,是他的武術教練吳彬。這位老師讓他認識武術的美麗,鼓勵他不斷學習,最終他拜過的師父,多達數百位。
還有,他第一位電影導張鑫炎。這位導演告訴他,香港有許多很好的導演,你和他們拍片,可以學到許多東西。
李連杰說,他的兩位老師,都有這樣的胸懷,令他十分感動。

如今,摘下了最佳男主角,李連杰說他正在拍第三套電影──自己的生命。
地球就是外景,編導演都是自己,地球上六十七億人是伙伴。
他希望做好「壹基金」,在全球傳揚愛的訊息。

***

我非常喜歡《投名狀》,喜歡李連杰演的角色龐青雲,也喜歡李連杰本人。
生命中的千錘百鍊,成就了他的智慧。他的魅力,也絕不限於銀幕上。我覺得李連杰了不起。
中大MBA的朋友說他們將在夏天舉辦一個有關CSR的研討會,邀請李連杰當keynote speaker。希望屆時有機會再寫他。

***

推薦:李連杰專輯 父殁的童年

Related reads:
《投名狀》

Thursday, April 10, 2008

Randy Pausch的最後一課

早兩天,特寫組的同事來到身旁,問我,這個禮拜的「五分鐘聽講座」有著落沒有?

我說沒有啊,還在頭痛呢。你有好介紹嗎?

她說,不如你去聽聽這位教授的「最後一課」。

Randy Pausch被診斷患上胰臟癌,危在旦夕。去年九月他在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發表演講前,醫生說他只剩下半年壽命。但他的講座沒有悲情,只有激情,當時就獲得四百多位觀眾一再起立鼓掌致敬,至今,這個76分鐘的片段已被瀏覽超過六百萬次。

本周二,《華爾街日報》的Jeff Zaslow與他合寫的新書《最後一課》(The Last Lecture)終於面世。出版社重錘出擊,初版即印書四十萬冊,期望它會成為下一本Tuesdays with Morrie──該書已在全球賣了一千四百萬本。
在書商摩拳擦掌的同時,Pausch正在垂死掙扎。

我上網翻查這位Randy Pausch的演講片段、生平、相關媒體報導…然後,我被他徹底感動了。
這個演講,媲美Steve Jobs數年前在史丹福大學畢業禮上的演詞,也足以和Google李開復去年在香港發表的互相輝映,看畢令人激動不已。
但和後兩者不同的是,他已時日無多。

Pausch的講題是“Really Achieving Your Childhood Dreams”(真正實現你的童年夢現)。
他細數小時候種種天馬行空的願望:感受無重狀態、加入職業欖球隊、與《星空奇遇記》(Star Trek)的Captain Kirk見面、成為迪士尼的Imagineer…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願望不管看起來多麼不切實際,他竟一一實現了。

當然,他沒有加入職業欖球隊;但他發現他得到的,比得不到的多。他因此意識到:

“Experience is what you get when you didn’t get what you wanted.”

而在他發表了這個演講後不久,匹茲堡的欖球隊真的邀請他一同排練。他因此把最後一個童夢也實現了。

在尋夢的過程中,當然遇上重重挫折──他多次用上一睹厚牆來表達被阻擋的無奈──但他沒有被嚇退,反而另有體會:

“…the brick walls are there for a reason. The brick walls are not there to keep us out. The brick walls are there to give us a chance to show how badly we want something. Because the brick walls are there to stop the people who don’t want it badly enough. They are there to stop the other people.”

(相片來源:Randy Pausch演講圖片)

他在母校CMU教授電腦(他長於Virtual Reality的技術,善Human Computer Interaction),設計了一個新課程,把五十名非本科生隨機組成四人小組,每兩周呈交作品和換組。第一次看到學生的作品時,他驚訝得目瞪口呆:太捧了。雖然只花了兩周時間,但學生們的功課猶如花了整個學期一樣。他幾乎想讓他們都拿A。

當時他經驗尚淺,於是向自己的老師求助(總不成都給A吧),老師想了一會兒,教他這樣向學生們說:你們都做得很好,但我相信你們下次可以做得更好

這番話引來哄堂大笑。但Pausch說,這話真的奏效,學生的水準真的一次比一次好,在期末時,這個課程已聲名大噪,不但吸引了學生的宿友和家長,連新科校長也來旁聽!
Pausch由此發現:

“You obviously don’t know where the bar should be, and you’re only going to do them a disservice by putting it anywhere.”

但我希望沒有刻薄的老闆會因為這句話而得逞。

他在CMU主持這個課程十年,並非順風順水(我想任何想開革創新的人,總會遇上許多因循者的阻攔吧)。演說期間,他穿上一件插滿箭的背心,這樣說:

“If you’re going to do anything that pioneering you will get those arrows in the back, and you just have to put up with it. I mean everything that could go wrong did go wrong. But at the end of the day, a whole lot of people had a whole lot of fun.”

他初出茅蘆時,發現一位院長總是針對一名學生,他告訴這位院長,即使押上自己的教席,也要保這個學生。這份擇善固執最終沒有白費──這些年裏,這位學生一直在他身邊,是他的得力左右手。他說,“Loyalty is a two way street.”
看到這段,我心中忍不住抽動了一下。

更令我感動的話在後面。話說當年他大學畢業,不知該繼續唸書還是應找一份工作,他的老師就給他說:

“Go get a Ph.D. Become a professor…because you’re such a good salesman that any company that gets you is going to use you as a salesman. And you might as well be selling something worthwhile like education.”
因為這句話,他終生以教育為志。

看到這裏,我終於忍不住,把片段暫停,發了一個電郵給我中學的化學老師Paul Yip。我引述了這句話,然後說:

Paul, you are the best salesman I’ve ever encountered.

此刻我忽然領悟,這些年來是誰令我相信夢想,原來就是這位老師。年歲漸長,每感灰心,也是他令我知道: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Paul Yip教過四家中學,目前留在母校香港華仁。他的學生裏,比我優秀的大有人在,但我覺得,只要有一個人曾被我感動過,我就沒辜負Paul Yip的教導。因為他曾以身作則,用自己的生命感動我,而我未敢忘記。

我發現Randy Pausch的演講之所以如此動人,除了他的幽默與睿智外,更重要的是他滿懷感恩,即使對那些「不夠好」的人,他都包容。他說:

“wait long enough and people will surprise and impress you...when you're pissed off at somebody and you're angry at them, you just haven't given them enough time. Just give them a little more time and they will almost always impress you.”

他熱愛他所做的一切,心中有一把不熄的小火焰──不要小看它,只要有它在,就會把同類的人引到你身邊,使你不感寂寞。就像化學裏教的:like dissolves like。同類溶化同類。熱情感染熱情。這種力量使你在最困惑的環境下,身處蜚短流長,都可以坦然面對。

Pausch在演講尾聲介紹了許多曾和他並肩同行的人──家人、朋友、老師、同事、上司。他一一致謝。他說,

“You can't get there alone. People have to help you and I do believe in karma. I believe in paybacks. You get people to help you by telling the truth. Being earnest. I'll take an earnest people over a hip person every day, because hip is short term. Earnest is long term.”

他講完後,這些人也逐一上台,簡述他們和Pausch走過的路。我想引CMU校長Jerry Cohen的一段話:

大學準備建一座橋來紀念你,當將來的學生經過這兒時,他們會發現你的名字,他們不知你是誰,但會向知情的人詢問,我們會說,你不能親身接觸這位老師多麼遺憾,但你們仍會受到這位老師的感召。
他還打趣道,聽了你的演講後,我們甚至考慮要在橋的兩端加上一堵牆來紀念你。
Randy Pausch說,「最後一課」是為了他三個稚齡兒女而講的
(相片來源:The Pausch Family)

寫這文章時,我已把周六的「五分鐘聽講座」完成了。
在搜集資料時,我驚訝地發現,香港傳媒對這件事的報導少如鳳毛鱗角。在wisers上,我鍵入Randy Pausch作出搜尋,一年內只有十來廿個結果。最早提及他的,應該是友報尹思哲的《案內人隨筆》

不明白為什麼香港的傳媒對這一感動了千萬人的故事不為所動。李開復去年十月在看了朋友傳送給他的片段後,在其博客上高度推薦,因此這演講迅速被配上中文字幕,在大中華遍地開花。

我也想借《最後一課》出版的機會,向讀者介紹這個人。我不知道上司會不會接受這樣的專欄內容(對於我的屢創新猶,他每每猶疑──慎重),但我決定說服他。
忘了嗎?
Brick walls are there for a rea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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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Yip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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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 Pausch: Famous Last Words

(新鮮出爐。國際版同事給我捎來這個,內容摘錄自《The Last Lecture》,文中提到Pausch一度想拒絕作出是次演講,又憶述他追太太的故事──他太太Jai長得非常漂亮,在錄影中也有亮相。同樣笑中有淚。)

Randy Pausch's Home Page
(可從這裏下載演講片段,還有演說全文;備中文翻譯)

Randy Pausch's Update Page
(Pausch自行更新的近況。他曾說過“I'm dying and I'm having fun. And I'm going to keep having fun everyday I have left.”
看他的日誌你會發現他真的坐言起行,每天騎自行車練習、花許多時間和兒女在一起、推動癌症研究、與名人會面、甚至玩水肺潛水!看見他如此努力地活著,你再沒有抱怨的理由。)

案內人隨筆:快樂託孤
(可能是第一個撰文的本地傳媒)

李開復:引領你的一生
(熱情感染熱情。李開復原來和Randy Pausch是同年的CMU博士生,他本人的演講也十分有感染力,這文章書於看畢Pausch的演講後,更是打動人心。因為李開復,使Pausch的故事在大中華學子中輾轉相傳)

Jeff Zaslow from WSJ: A Beloved Professor Delivers a Lecture of Lifetime
(第一篇有關Randy Pausch「最後一課」的報導,在演講兩日後見報。該文章和附帶的五分鐘精華片段,刷新了wsj.com的瀏覽紀錄。因為它,才有其後的Oprah Winfrey等,令Randy Pausch於全美家傳戶曉。
出版社拉攏他倆撰書時,居然有抹黑指Zaslow想借此「發死人財」,說什麼記者怎會和受訪者做朋友之類,令Pausch不得不親自替他澄清──雖然還有陰謀論指Pausch本身沒有患癌。
關於類似的指控,我只能說:it takes one to spot one。)

李開復零六年於港大進行的演講:Wisdom of Choice

Steve Jobs Standford Commencement Speech 2005

Friday, April 04, 2008

通脹

報載通脹肆虐,白米價格暴漲,師奶爭相入貨。
這對我等養尊處優的小姐們來說,當然不當一回事,因為自有媽媽操心。
但這個卻不同了:

「Leona小姐,從本月七號開始,Royal Canin全線貓糧加價百分之二十啊。」獸醫診所的姑娘好心提醒道。

這下非同小可。馬上驅車外出,然後扛著五公斤貓糧回家。囤積。
事緣我家咪子,由內到外,異常「港女」,非常難搞,動不動就鬧敏感,輕則皮膚發癢,重則脫毛紅腫,可憐兮兮。
換過多種貓糧,都不得要領,獸醫只有投降:「看來要出絕招了。」
「絕招」者,Royal Canin一種叫HYPOALLERGENIC(DR 25)的貓糧,所有蛋白質皆經過水質分解化成超微小粒子,使輕易吸收,不引起敏感(通常由蛋白質造成)。
但其價格,是一般貓糧的不知多少倍。2.5kg盛惠$271(加價前),比我們的白米還貴。
說也奇怪,咪子自從吃這糧後,真的不再發生敏感。我等貓奴,唯有死死地氣捱貴糧。

回到家中,我一邊氣喘如牛,一邊向媽媽逞能:「看,幸好平日唔該前唔該後,要不姑娘哪有這麼好心?」
媽嘟嚷著:「養貓比養人還貴!」
我接口道:「才不。養貓不必供書教學,哪裏叫貴?」
驀地想起爸有天和我們開玩笑,說我小時候就像咪子一樣嬌氣,動不動就病,不是發燒就是肚瀉,隔三差五就要朝醫院裏跑,令他疲於奔命。
好不容易弄好了身體,隨年紀日長,還要擔心學業操行、求職戀愛、結婚生子…怎不早生華髮、夙夜憂嘆?

想到這裏,我擁著媽媽道:「咪子食飽了還會討你歡心,哪像我們,教你擔驚受怕?養貓比起養人,超值、超值!」
表面上雖然嬉笑怒罵,心中其實十分慚愧。

***

接到信封,人工隨通脹輕微上調,稍稍彌補貓糧漲價的損失。心中略感安慰。
滿不滿意加幅?
這真是多餘。哪有打工仔滿意加薪幅度的?
方兄有句名言:

「同林太,我講感情;同李生,我講錢。」

此話和他本人一樣,真的型到爆。
但對於我等打工女郎來說,無權無勢無背景,除卻一雙手(當然有些人還會用上一雙腿;但不是個個有資格),什麼都沒有。
講什麼感情?當然講錢實際。
只不過,說到錢嘛,彈性也頗大的。
狡猾?
這叫務實啊老兄!

***

紅出版的Gary Leung本周日在銅鑼灣新華書城有一講座,談出版的流程與細節:

這是免費的,所以不受通脹影響,值得捧場。
雖然潮流興「現真身」,但我頗肯定真人型英帥靚正的渣老闆不會出席。
然對出版或渣老闆有興趣的朋友,還是值得一聽的--看你有多少能耐,從Gary口中套出有關渣爺的種種。

Wednesday, April 02, 2008

官場

官場最近很忙。
特首強勢打造的副局長與局長助理,已遴選得七七八八,名單也在各渠道陸續曝光。
其中兩位我都認識。
一位據說已中箭落馬,另一位則尚在反覆考量中。

中箭的某,是我很喜歡的一個人。
據說之所以選不上,不是能力,而是得罪了人。
政治之險惡,也在於此吧?
不能抹黑你的能力,就中傷你的為人。

但某是個頑童,滿腹經文,遊戲人間,不入官場,天地只會更遼闊。

另一位是行內出了名的才子。
今天把雜誌翻給媽媽看,指著相片,曰,這就是了。
媽脫口而出:「這個人一看相形,就知是個好人。」
我答:「媽,是好人就更不要當官了。不知會被人害得多慘。」
媽說:「這個世道,好人更要當官。多少人當官卻為了一己之私利,苦的是百姓。」
我道:「可是要被人整哪。」(你看,我真的很擔心官場之凶險)
媽說:「他是個聰明人,頂得住的。會有人幫他的。」
我想了一想,又覺得媽講得有道理。

打開報紙,扭開電視,一看到什麼政治人物,我們著眼的,是他的政績、能力、形象。
我們看重能力多於一切;我們用一個人的「本事」去判斷他應有多少權力。
在香港這個社會,更是「叻」字行先,品格放兩邊。
在商場,以能力為先無可厚非,在官場,或許我們不應用同一套標準?
說到底,當官除了證明自己有本事外,所賺來的一切利益,應該落在市民身上,而不是落在自己身上。
有許多人似乎忘了這點;或者,壓根兒沒有想過這一點。

中學的時候我有點自恃聰明,公職攬了一身,舉止很有點囂張。
一位老師就提醒我:

「智而用私,不若愚而用公。
人雖聰明但為自己謀私利,不如愚笨卻把力量用來為大眾辦事好。」


其實當時那懂謀私,只是年紀小,不懂收歛,造就了同學的把柄。
但這話卻令我記到今天。
什麼是智而用私?陳水扁就是。愚而用公呢?其實我想起董建華。但這樣「挺」他,大約會被人扔蛋糕。哈。
扯遠了。
看到這位媽媽說很好的人出現在名單上,我就想,多少「智而用私」的人進了官場,或許,我們需要另一些人來撥亂反正。

還怕不怕他遭中傷?
不。
因為我忽地想起周星馳那套《九品芝麻官》。
戲中他向父親訴苦:「我是好官,但他們太奸了。」
父親罵他:「誰說好官不奸?好官要比奸官更奸,否則怎麼頂得住?」
對敵人奸,總比對百姓奸好。

通常聰明人對自己和別人的要求都特別高;這位當然也不例外。
我猜他麾下的人,一方面也許很不捨,另一方面卻暗自高興:「吁,終於鬆一口氣。」
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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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28, 2008

再見

再見(真情版) ﹣張震嶽
曲:張震嶽 詞:張震嶽 

我怕我沒有機會 跟你說一聲再見
因為也許就再也見不到你
明天我就要離開 熟悉的地方和你
要分離 我眼淚就掉下去

我會牢牢記住你的臉 我會珍惜你給的思念
這些日子在我心中 永遠都不會抹去

我不能答應你 我是否會再回來
不回頭 不回頭的走下去

不回頭 不回頭的走下去

***

是時候告一段落了。

如果要唱這歌,嘿,你得先練好普通話。

Thursday, March 27, 2008

女人與貓

男人說狗是attention seeker,好比女人,難搞。
我說貓才像女人,更難搞。

貓很自我,有點高傲,率性而為,很優雅。
她聰明,溫柔,善解人意。但有時不聽話。
不聽話,所以很難搞,捉摸不定。
但當她愛你時,會愛得很瘋。

暗黑的卡夫卡最新的網誌,一個二十一歲的美少女(Magibon),長得實在太美麗,不但自己很欣賞,也公諸同好。
她成日價坐在熒光屏前面(好像你現在這樣),眼睛瞪得大大的,很努力地維持一個很天真很儍的笑容,不知說什麼所以一言不發。
10s, 20s, 30s...
一分鐘過去了,她就是那樣瞪著,很美麗地,不說話也不怎麼動,忽然之間,伸出纖纖玉手在臉旁擺出一個V字手勢,A-Ri-Ga-To-U!
熒幕嗄然出現粉紅色。完了。


吓。
咩事呢?

我試圖多點擊幾個Youtube來看看,都是這樣,大同小異。
造型服裝也許不一樣(但都很美麗,我必須強調),但她來去都是這副表情/動作/肢體語言。
暗黑的卡夫卡說,有網友替她改了一個外號:

後現代腦殘療傷系美少女

Ok。這叫後現代。腦殘。美少女。
我感到很納悶,故踱出房門,試圖令自己理解這種行為。
此時我看見漂亮的黑子,很美麗地蹲在椅上,杏眼圓瞪著,望著我。
牠什麼也不做,也不見得在思考,總之就是那樣,很可愛地,看著我。
Oh sweetie!我忍不住過去抱抱牠,愛撫牠,親吻牠。
牠的身體軟棉棉,暖暖的,順從著我。牠開始散發牠那獨特的氣息,咕咕咕,被我逗得很開心。

噢!
我忽然明白了(貓貓真是我的靈感來源)。

這位腦殘美少女和我的貓有什麼區別呢?
每次黑子食飽了沒事幹,在那兒(很美麗地)呆站時,我和表姐與弟弟們,就會取笑牠:「黑子,你在幹嗎了?你是不是低B的,嗯?」
黑子也不大理睬我們,仍舊很優雅地,把甫士擺好,默言。無語。


就像這位瞪著屏幕的少女。
也許她只是自戀,也許她也不是很清楚自己在幹什麼,但她這樣做,卻傳遞了一個很強烈的訊息:
我用美麗取悅你。我很漂亮,很Kawaii,你是不是很想把我…
就像一隻寵物。可供觀賞,也可供享樂。

我覺得很悲哀。
一百年前的女人,費了多大的勁,受了多大的屈辱,才爭取到教育、投票權、戀愛自由、工作機會,好使她們和她們的下一代,有獨立的能力,不再成為男人的附屬、財產、傢俬、寵物…
而這個白痴少女,居然心甘情願,一味以容顏博取青睞,把自己(寵)物化(我已忍耐著不用「奴化」了)。
噢不。也許她定位清晰。是我們把她給低估了。

我不輕視美色。美色對女人來說,是福也是禍
因為美色,可以被男人玩弄於股掌之上,也因為美色,可以把男人玩弄於股掌之上
這中間的學問,差之一毫,謬之千里。
如果說富豪身旁絡繹不絕的美眷是前者(Freeze?!),鄧文迪(梅鐸)是後者,那麼,李嘉欣是哪一類?伊莎貝拉呢?
嘿,可以寫一篇論文。

與其找一個像Magibon的女人,何不領養一隻貓。
或者,她應該投靠愛護動物協會,機會或許大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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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24, 2008

Please call us radicals!

我在一個傳媒飯局上認識發哥趙來發。
那飯局應該是我們老總去的,他臨時喊我去頂替,我依約赴會,結果被安排坐在發哥身旁,就這樣和他認識了。
我很幸運。那天在座的都是前輩(發哥當然也是),我們這些小輩可以的話最好令自己隱形,以免鬧出什麼貽笑大方的事──其戰戰兢兢可想而知。
發哥卻很和善,不擺架子,一直陪我聊天,令我漸漸放鬆。

那晚見過後,我成了他網誌的常客,並藉此慢慢認識他。

發哥在一九七八年入讀港大,到如今,剛好三十年。
進大學那年,大學宿舍已滿額,他只好到般含道一幢Mini Hall暫住。
有些事冥冥中似有註定。他後來才知道,那裏是學運份子的「私竇」,住下的不是學生會幹事,便是評議會主席,要不就是學運老鬼。
發哥居然誤打誤撞在這裏落了腳,還因此當上了學生會的財務祕書,管理學生會超過千萬元的資產。

二年級,學生會落庄。一個下午,發哥在圖書館午睡,他在心裏盤算,這下寂寞了,不如專心讀書,或者追女仔,要不兩樣一起做…
就在這個時候,呂大樂(現中大社會學教授)和張國昌(現執業律師)來找他,遊說他當港大學生報《學苑》的副總編輯。
豈知這樣一做,卻改變了他的一生。
《信報》的林太在《學苑》上看到發哥他們的文章,邀請他們為《信報》撰稿,後來發哥EO沒做成,倒留了在《信報》當記者,從此和報界結緣。
在一九八一年,港大畢業生從事傳媒,那是異數。

發哥這些經歷,我都是最近才從他的網誌上看到的。
看見這網誌的,當然不只我一個;還有發哥的一位老朋友──那位曾和他並肩辦報的同學,張國昌。
自稱「昌少」的張國昌,錯過了零六年學苑老鬼的聚會,卻又給他無意中看見發哥的網誌,就在三月十九日那天,留了言給他。
這個留言很感人,我摘錄一段下來:

“學苑的歲月,是令人懷念的黃金歲月。三更有夢、夢未碎時人已醒,但是,我的夢在大學畢業時已經提早醒了。那時準備畢業後,寫一部偉大的武俠小說,向金庸致敬。當時,還煞有介事,大樂幫我寫序,你幫我設計封面及插圖。到現在為止,每天都是營營役役,很多以前認為很重要的事情,已經一一淡忘。我還定期和Sunny 見面,談文論藝,但很多時候話題已經轉到股票和工作了。
最近,在高院上訴庭,見到紹強,他現在已經貴為資深大狀了。我還記得當年和他徹夜激辯馬克斯理論和唐牟的哲學,我問他還記得否,紹強說他已經忘記了。”


昨天,發哥覆了「昌少」的留言,當我一看見以下段落,就驀地感動了:

“我們當年三個人的組合,今天想來仍認為是一時之選(容許我自戀一下),我們三人性格不同,但都相信自己是精英,各擅勝場,誰當總編輯,其實也不重要,最開心的是一班志同道合的同學一起「表演」一番。

真希望我們有機會再搞一次出版。

我還記得競選Campaign時,你還「抽空」去跟Tina撐枱腳,真能擅用時間。我們都是St Johnnians,五樓兄弟,我又記得你的螢光襪和半夜筲夜的魚蓉麵,如今想來好像是昨天的事。

在過去一段日子中,我們都太忙碌,太多事要做,我還命運不濟,病了幾年,否則,我們可以做的事,豈止這些。”


少年的躊躇滿志,中年的心為形役,幾句話就道盡了。

在這篇網誌裏,發哥還找出當年(一九八零年)他們競選《學苑》時的宣傳文章。
我把那文章傳給今天在中大搞學生報的Kris看,這個細路說,除了感動,還感到一絲諷刺的味道。因為,發哥他們當年辦報的感慨,套用在今天,竟然差不多。
而這中間,幾乎三十年已過去了。

我很喜歡發哥他們競選時說的一句話:Please call us radicals!
年青人要激進創新,但不要偏激;不祟拜權威,但敢於改變現實。
由於我正在寫幾個年青人的故事,不其然地竟受到這句話的感應。
就像當年的發哥、昌少、呂大樂,我筆下的幾個年輕人也十分優秀,且願意為理想選擇一條off track的路。
三十年後,他們會怎樣?

發哥在文章裏,還引了一句話:少年子弟江湖老
它的下一句,是「紅粉佳人兩鬢斑」。
試想你將在三十年後回首前塵,你可會像發哥與昌少那樣,為自己今天寫下的一章而驕傲,或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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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Wednesday, March 19, 2008

我的閱讀…隨緣啦

讀與吃寫她的《閱讀101》,終於令我按捺不住。

1.正在看的書:Fooled by Randomness, by Nassim Nicholas Taleb
此書乃The Black Swan的前傳。一本非常聰明的書。

2.下一本想看的書:《是有點狡猾》,卓韻芝。
(原因一:彭浩翔推薦;原因二:忘了嗎?我看書和梁朝偉接戲的pattern是一樣的,先來一部很費勁的,再來一部不那麼費勁的。 )

3.所以,上一本看的書是:《國金外望》,方卓如。
(除以上的原因二外,是因為驀然記起去年書展買回來的書,仲未睇)。

4.想看的書:很多。請參考aNobii的wish list/未開始。不贅。

5.能看簡體字否?
能,但很討厭簡體字,看得很慢。

6.能看白話(廣東話)嗎?
能,但也看得很慢,故避之則吉。《人在中環》《追渣估》例外。

7.能看翻譯作品嗎?
能,但可以的話總是找原著。老是覺得文字別扭,看得很慢。

8.看過瓊瑤嗎?
高小至初中時曾一口氣看了很多,感覺飽滯,此後便很少再看了。情況類似打爆機。

9.看過衛斯理嗎?
高小至初中時曾一口氣看了很多,感覺飽滯,此後便很少再看了。情況類似看瓊瑤。

10. 看過金庸嗎?
家裏有全套,但只看過三部曲。實在沒耐性看長篇。

11. 看過岑凱倫嗎?
小學的時候看過一本。覺得故事與人物都有點爛,沒品味。
(真是對前輩大大不敬)

12. 嘩你小學就看岑凱倫。
嗯,就那麼一本。
對看書的最早記憶,是很小的時候,家父讓我看各種名人傳記、圖解唐詩;稍大些,自己找安徒生、格林兄弟與《福爾摩斯》看。

13. 印象所及,最愛的童話,是Roald Dahl的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Charlie and the Great Glass Elevator和《人魚公主》。

14. 覺得此後看的一切愛情故事,都不及《人魚公主》盪氣迴腸。

15. 最「騎呢」是五六歲時,不知從哪裏買來許多《智力遊戲101》之類的小書玩,內容與小六的學能測驗題目90%相似。到了高小被操練時,常常暗自發笑,不明白為什麼教育署如此滑稽。

16. 小時候家中附近有個圖書館,一年級就已申請了圖書證,我和表姐從小在那裏渡過不少好時光。

17. 所以小六就戴眼鏡。活該。

18. 目前家裏與上班的附近也有圖書館,但一年也去不了幾次,好遺憾。

19. 總覺得小時候比現在聰明多了,看書多、雜、快。幸好彼時看了許多書「打底」,否則有許多好書,後來未必會碰。也沒時間碰。

20. 平日最常看書的時間與地點:下班,地鐵車廂。每天至少可以看半小時。

21. 經常把買書/看書的活動比喻為逛Boutique/Shopping──沒有固定的喜好,很隨遇而安,總會因為心情或際遇而自然地對某種塑材感興趣。永不懨倦。

22. 路過店子,總會好奇,看有無新貨上架。
(New Arrival)

23. 合眼緣的,翻動數頁,看看誰寫序,誰推薦。
(在鏡子前面拼命照)

24. 如果作者是相熟又喜歡的,題材也不壞,多半會掏腰包。
(喜歡的品牌,質地與款式不錯)

25. 也會因為別人的推薦、因為該期熱賣而入貨。
(翻時裝雜誌使人蠢蠢欲動,看見明星搭配得好看總令人想當copycat)

26. 偶而會挑一些以前沒看過的,碰運氣。
好像上回在書店看見一本《墨跡》,作者叫曾子墨,非常漂亮,之前沒聽過,原來在凰鳳衛視當主播。好奇想知道這個美人到底有多少「墨水」故此把書買了。
看完的感覺是,人很美麗,也很聰明,就是欠深度。
(看,女人對同類多麼刻薄!人家已經又聰明又漂亮了,居然還能挑剔她沒深度。)

27. 如果是買衣服,像以上情況的,三個月後多半送去回收。可是書籍的回收是如此地少。

28. 不論整理得多麼頻密,我的衣櫃與書櫃總是不敷應用。
堆不下的書,塞進衣櫃(可會沾上衣香?),塞不進的衣服,送去回收(可惜它們沾不了書香)。

29. 正如到每一座城市,總會去看它的電影;到每一座城市,總會逛它的書店。

30. 最愛活動之一:假日下午,日光透進屋裏,開著空調與音樂,與喜歡的人一同孵在被窩裏看書。嗅著他的氣味,大腿貼著大腿,偶而碰一碰手肘,枕一枕肩膀。如果累了,那麼...

(有緣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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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16, 2008

23...

1.曾經擁有一條23吋腰,不知什麼時候弄丟了。
2.中學第一次發成績,考全級第23名。此後每年進步一點點,畢業時,五名內。
3.前男友手提電話的最後兩個字,是23。
4.他在23號生日。
5.Shxt。為什麼我仍記得。
6.剛才點算了一下,原來我有超過23雙鞋子!天,這麼浪費!
7.幸好我沒有23枝唇膏。
8.也沒有23盒眼影。
9.指甲油也沒有23瓶。
10.看來,已很克制了。
11.在家裏附近的茶餐廳吃早餐,煎蛋豬扒烏冬/熱奶茶,23元。好好味。
12.敝報的股票號碼,好像是0423。
13.每次下班回到家裏,瞄一瞄時間,約莫是23:45。算不算晚?只要不超過十二點,媽媽就已很放心。
14.曾經改了一個密碼以“23”開頭。235813。黃金定律。
15.23歲生日時,仍待在大學,論文還未寫好,工作也未找到,很苦惱。
16.媽媽23歲生日時,10年文革正席捲神州。
17.外婆23歲生日時,8年抗戰已如火如荼。
18.這樣看來,我的23歲,倒也不是那麼差(什麼?建華之亂?Oh Please)。
19.我有23雙chromosomes。你也是。
20.以前有個朋友教我,從金鐘坐23號巴士可以到達港大。於是我每次去港大都只坐這趟車。很死心眼。
21.買日本女裝鞋,我穿23號。
22.不知道為什麼會想起這個數字。搜索枯腸只有這一點點關連,看來和此數實在無緣。
23.終於寫完了。幸好無厘頭想到的數目,不是78或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