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說得好:博客有多少人瀏覽不重要,重要的是擁有怎麼樣的讀者。
前文收到的三十餘個留言,質素之高,實屬罕見。
我想,這至少給我兩個訊息:
第一,你們真令我驕傲。
你們留言,表達支持,我感動得不得了。感動之餘,也警愓起來:瞧,這些讀者是有要求的、懂是非的,所以如果我做得不好,你們一樣看得分明,將來我若有不足之處,相信大家也不會對我客氣。
我向大家學習的地方很多,不能沾沾自喜。 若不努力,怎麼回報大家?
第二,寫博沒有為我帶來名與利,但我十分富足。
這兩天下來,我未有機會面對面向任何一位朋友提過這兒發生的事(太忙了)。給我支持的人,泰半從未相見,即使認識,也不在身邊。
友誼真是奇妙的東西。
你看,我們之間,「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聲色香味觸法」,只有空氣與電波。
空氣與電波都是虛的,可是你們對我這樣好,給我的力量這樣實在!
一起唸書的同學,課後討論習作,晚上睡在一起,衣服都可調換穿。可是數載同窗情誼,竟比泡沫還脆弱,敵不過躍動的數字。
原來真正的友誼,未必看得見觸得到,但當你軟弱時,它卻像金剛罩一樣包裹著你,不讓你受傷害。
另一個朋友也說得好:人心裏的空間很珍貴,不要浪費。
我擰開花灑,熱水嘩啦嘩啦沖下,我昂首迎著它,半晌抹乾身體,感到無比輕鬆。
骯髒的、陰暗的、邪惡的,都隨熱水沖掉。
在我心裏,只剩下珍惜我的人,與我珍惜的人。
真是幸運。
***
Sherry:不會窒礙我的。相反,這樣一逼,倒令我更有決心寫下去。咁大個女,原來未曾下過什麼決心,呵。
Wilson:謝謝。細路你又聰明又成熟,到你三十歲時,姐姐包保你好過眾多「筍盤」。
Anon@5:28am:謝謝你和我分享你的Purpose of Life,非常感動。互勉。
qwerty:謝謝。
CC:開齌啦噃,以後繼續留啦。
:)
南杏:你看,你寫得比我還好。好一個「草船借箭」,讀者的確比我還聰明。謝謝。
Perennial_Loser:丘吉爾這話我也好像聽過,有智慧。我聯想起作家王朔說,罵人前自己先要佔據最低點,就跌冇可跌。以後我們罵人,躺著罵好了。
又,你不如改名叫Winner啦。Freakonomics講過一個兩兄弟分別叫Loser和Winner的故事,你看過沒有?
Eva:謝謝。選好書還可以上
anobii.com,那兒高手如雲。
David:你一句話,勝我千言萬語。謝謝。
寫的、被寫的、看的,都有收穫...竟仍有人不快樂,這真令人納悶。
將來你有公司上市,我爭崩頭都要抽一手IPO。Periord。
駒:你看事情,比我還分明。我唯一不理解的是,假設是認識的人,私下發個電郵表達意見不好嗎?為什麼要以匿名留言呢?這樣處事好像有點孩子氣。
小孜媽:對,「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謝謝。也抱你一個。
:)
Pol:你一點也沒有扯遠話題,你說了最重要的話,我太喜歡你的留言了,很中肯,也帶給我很多反省。我希望其他讀者,也花點時間看你的留言。
如果將來(或已經)你發表文章,請務必讓我知道;要不,請你繼續留在我身邊,適時給我提醒。
謝謝。
Alex Cheng:謝謝!這是我的光榮。
:)
Audrey:真的嗎?謝謝。真實的我是越來越沒性格了,還是文字裏的我保留一點風格。
Anon:"Writing is spiritual, blogging is personal, while blaming is universal."--說得好!
李小龍:有啦,不信你上Yahoo Blog看看,好些講飲講食講化粧的博,都有成千上萬瀏覽。
"成功博客都會俾人用匿名放箭"...樹大招風。
生存人:唉,若是同窗,何必做到這樣?
請不必揣測這是誰了--別人要把事做絕,我們管不了;至於我們自己,就凡事留一線好了。
同學,謝謝你。
柏斯:謝謝,讓我知道讀者的想法--「我想看的是,你和你的朋友對某些社會社象/新聞事的看法,故「出賣朋友的私隱,換取讀者」之說不能成立。」
有你這句話,比什麼都重要。
Jonathan同學:你好嗎?很高興收到你的訊息。
是的,我就是「有真有假」那點做得不好,後來改了。我唯一納悶的地方是:若是認識的,難道沒有比匿名留言更好的方法讓我知道嗎?
TinTinBright:你沒說錯,讀者真的比我還高明。你提到亦舒,我記得她說過:作家最怕兩句話--(1)告訴你一件事,千萬不要寫出來;(2)告訴你一件事,一定要寫出來。
世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大頭妹:誰說你不懂說話?謝謝你把我的文章介紹給朋友。將來的路還很長,我們都不要忽視朋友之間微小支持的重要。
:)
Connie:你弄蛋糕給我吃、請我喝酒、贈我書本...天地良心,如果你是男人,我死活都要嫁給你;如果我是男人,一定同Mr.Ho死過,哼!
市場維京人:謝謝。你引了全文裏我最喜歡的話--「博客能生存,不是因為有寫的人;是因為有看的人。」
Alan:好一句不要那麼沉重!互勉。
Fanny:放心,這事只困擾了我一晚而已(是,我明白,已太多了)。我也覺得文字本身已表達了我是怎樣的人,清者自清,但人心多複雜,誰知道有些人總是另有想法?
人情世故,學問多著 。
(你是師姐嗎?)
Kin:師兄你好!謝謝你。 我回應,並非真的覺得它很有價值,而是想借此說一些應說很久的話。
下面我答Isaac留言,會講得詳盡些。
DC:果然是個辯論健將!我自己寫了這麼多話,都不及你一語中的。 幸好我們以前未曾在擂台上較量過,否則我實輸。
你想我多在博客中提你,好呀--前堤是,你打算怎樣討好我先?
:)
令狐大俠:哎,我雖不愛簡體字,但好文章無分繁簡,余華蘇童的小說我一本都不放過。
希望你以後多來交流。
星旋:你們的鼓勵,是最大的動力。你也有寫博嗎?改天我會去看看。
計算士:太太/母親/女兒買東西的時候猶疑著,你是否也說:"喜歡就可以了"?
謝謝:)
Issac:你真聰明,被你看穿了。
那個匿名留言,問心,我本來一點回應的打算都沒有的,她提的問題,答案顯而易見(等會答你);我回它,原因只有一個--請留意原文的話:「不如借這個機會」--我想說自己想說的話。例如,如果不為名不為利,我為什麼仍要寫?這是我不斷問自己的話,那個匿名留言,加速了我的思考,與決心。
答你問題:
條line點draw?
很簡單,用common sense。在現實裏,一個正常人都可以憑common sense,知道什麼話可以向別人覆述,什麼不。 只是在網上,也許要更慎重些。
當然,再謹慎也有可能犯錯,所以為防萬一,我一定會讓對方知道我寫過他的事。
還有,我不是為寫人而寫人,為爆料而爆,背後一定有值得講的道理,才需適可而止地擷取一些故事,簡化道理。你可以看看Tintinbright或DC的留言。他們說得比我好。
Robin:謝。有空會看。
Alex:請閱寫給Isaac的話。不重覆了。
陳大文:謝謝。我和Erica算不算同病相憐?
Hevangel:唔勁,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啦。